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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详情

配资炒股 2026-05-13 18

<配资炒股>XXXXXX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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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 权 期 权 激 励 计 划(草案)经有限公司 年 月 日召开的 年第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第二章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5第三章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6第四章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6一、激励对象的资格 6第五章 标的股权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 7一、来源 7二、数量 7三、分配 7第六章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8一、有效期 8二、授权日 8三、可行权日 8四、禁售期 9第七章 股权的授予程序和行权条件程序 9一、授予条件 9二、授予价格 9三、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 9四、授予股权期权的程序 10五、行权条件 10第八章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1一、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 11三、激励对象离职 11四、激励对象丧失劳动能力 12五、激励对象退休 12六、激励对象死亡 12七、特别条款 12第九章 附则 12 特别说明1. 本股权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制定。2. 公司授予本次股权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限定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公司实际资产总额 %的股权期权,激励对象获得的股权期权拥有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按照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受让公司股权的权利。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来源为公司原有股东有偿出让 。3. 公司用于本次股权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权合计占公司实际资产总额的 %。3.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等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4、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权期权第一次授权日起年 ,。公司将在该日后的年度、年度和年度分别按公司实际资产总额的 %、 %、 %的比例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权;在本计划有效期内授予的股权期权,均设置行权限制期和行权有效期。行权限制期为2 年,在行权限制期内不可以行权;行权有效期为3 年,在行权有效期内采取匀速分批行权办法。超过行权有效期的,其权利自动失效,并不可追溯行使。在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禁售期满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权可以在公司股东间互相转让,或由公司以约定的价格回购。5. 获授股权期权的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需满足的业绩考核条件:2011 年可行权的股权期权:2010 年度净利润 达到或超过万元。  2012 年可行权的股权期权:2011 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万元。  2013 年可行权的股权期权:2013 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万元。6. 股权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红、增资减资等事宜,股权期权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权总数及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7. 本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年 月 日召开的公司年第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下文中作如下释义:1、公司: 指有限责任公司。2、本计划: 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期权激励计划。3. 股权期权、期权激励、期权: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受让公司一定份额股权的权利。4、激励对象:指依照本股权激励计划有权获得标的股权的人员,包括公司等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5、股东会、董事会: 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6、标的股权: 指根据本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公司的股权。7、授权日:指公司向期权激励对象授予期权的日期。8、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规定的行权期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受让公司股权股权的行为。9、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可以行权的日期。10、行权价格:指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期权时所确定的受让公司股权的价格。11、个人绩效考核合格: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 法》第二章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公司制定、实施本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具体表现为:1. 建立对公司核心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2. 通过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3. 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公司文化。第三章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1. 公司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2. 公司董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定本股权激励计划并提交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3. 公司监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名单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对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监督。第四章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一、激励对象的资格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为:1.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1) 为公司的正式员工:2) 截至年月日,在公司连续司龄满 2年;3) 为公司等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2. 虽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但公司股东会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3、公司激励对象的资格认定权在公司股东会;激励对象名单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批,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后生效。第五章 标的股权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一、来源本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标的股权为公司原股东出让股权。二、数量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实际资产总额 %的股权。三、分配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股权(占公司实际资产比例) 占本计划授予股权总量的比例合计2、公司因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权 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权数量、价格和分配的,公司股东会有权进行调整。第六章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一、有效期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 年,自第一次授权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授予的股权期权,均设置行权限制期和行权有效期。行权限制期为2 年,行权有效期为3 年。二、授权日1、本计划有效期内的每年 月 日。2、公司将在年度、年度和年度分别按公司实际资产总额的%:%:%比例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标的股权;三、可行权日1、各次授予的期权自其授权日 2 年后 ,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方可行权。本次授予的股权期权的行权规定:在符合规定的行权条件下,激励对象自授权日起持有期权满 2 年(行权限制期)后,可在 3 年(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在该次授予期权的3年行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应采取匀速分批行权的原则来行权。行权有效期后,该次授予的期权的行使权利自动失效,不可追溯行使。四、禁售期1、激励对象在获得所授股权之日起 3 年内,不得转让该股权。2、禁售期满,激励对象所持股权可以在公司股东间相互转让,也可以按照本计划约定,由公司回购。第七章 股权的授予程序和行权条件程序一、授予条件激励对象获授标的股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业绩考核条件:2010 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万元。2、 绩效考核条件:根据《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二、授予价格1、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标的股权的价格;公司实际资产×获受股权占公司实际资产的比例。 2、资金来源: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标的股权所需资金的1/3 由激励对象自行筹集,其余由公司发展基金划拨。三、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 公司在标的股权授予前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激励对象未签署《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或已签署《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但未按照付款期限支付受让标的股权款的,视为该激励对象放弃参与本次授予。四、授予股权期权的程序1、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2、公司于授权日向激励对象送达《股权期权授予通知书》一式贰份。3、激励对象在三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期权授予通知书》,并将一份送回公司。4、公司根据激励对象签署情况制作股权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名册,记载激励对象姓名、获授股权期权的金额、授权日期、股权期权授予协议书编号等内容。五、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对已获授权的股权期权将分 3 期行权 ,行权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激励对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考核合格。2、在股权期权激励计划期限内,行权期内的行权还需要达到下列财务指标条件方可实施: 序号 项目 年年年 1 净利润2 销售收入       3 销售毛利率       4 净资产收益率       5 销售货款回笼率       6 销售费用率(三项费用)      第八章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一、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1、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仍在公司任职,其已经所获授的股权期权不作变更。2、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仍在公司任职,且变更后职务在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内,按变更后职务规定获授股权期权。3、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但仍在公司任职XXXXXX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详情,但变更后职务不在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内,变更后不在享有获授股权期权的权利。三、激励对象离职(指因各种原因导致激励对象不在公司任职的情况1、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之续约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尚未授予的股权期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但需将该股权以价格 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公司根据新的激励计划新增的激励对象;或由公司以价格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行权和授予,予以作废。(1)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与公司续约的: (2)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等原因被辞退的:(3)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向公司提出辞职并经公司同意的:3、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因公司经营性原因等原因被辞退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并可保留;但未经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该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他方;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期权和尚未授予的股权期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4、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其已行权的股权无效,该激励对象需无条件将已获得的股权以1/3购买价格回售给公司其他股东,或由公司按该价格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解锁和授予,予以作废。四、激励对象丧失劳动能力1、激励对象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2、激励对象非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由公司董事会酌情处置;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五、激励对象退休激励对象退休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标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六、激励对象死亡激励对象死亡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七、特别条款在任何情况下,激励对象发生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公司董事会有权立即终止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符合本计划规定情形的,按相应规定执行。第九章 附则1. 本股权激励计划由公司股东会负责解释。2. 公司股东会根据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权的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3. 本股权期权激励计划一旦生效,激励对象同意享有本股权激励计划下的权利,即可认为其同意接受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当今商界变的日趋成熟,仅靠过去的经验是难以应对未来变化的,这要求我们必须掌握全面的工商管理知识和理论,以广泛和系统的思考应对外界变化,成长型企业是未来经济的脊梁。【泰山管理学院】主要致力于在职者教育,为企业培养实用型管理人才,培养有良知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重塑现代企业精神,从而推动新的商业文明进步。为满足管理者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学院与英国威尔士、菲律宾国立布拉卡大学、暨南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合作开设MBA、EMBA、EDP等系列学位或非学位课程,使管理者能够充分享有继续深造的机会。【师资】学院拥有120位国内外著名经济学家、管理学家、企业家及跨国公司高管等组成的师资队伍,如:赫尔曼·西蒙(世界隐形冠军之父)、姚景源(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兼新闻发言人)、刘福垣(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陈春花(著名教授、企业家、作家)、俞敏洪(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兼总裁)、郎咸平(华人顶级经济学家、中国民企教父)等。他们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他们让学生系统掌握管理的基本理论,做到融会贯通;全面学习实用的管理技术,达到学以致用;及时了解前沿的管理理念,能够勇立潮头。【教学】以“教人求真,学以致用”为教学理念,注重体验式教学,突出教育的实用性。根据成人教育的特点,主要采用案例讨论、课堂讲授、情景模拟、专题沙龙、学习实践、企业参访、海外游学等教学方法,使学生且学、且思、且悟、且行,从而达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校友】泰山管理学院从2002年起开设MBA、EMBA课程、高层管理者短期培训课程等,学生主要来自山东省17个地市各行业的管理者,包括知名企业家、高级经理人、政府官员等。校友享有:名优秀校友资源;2.终身免费参加论坛、讲座、沙龙;3.终身免费院刊、电子期刊等。【学制】两年,每月集中一次,周末上课,每次2-3天。【报名条件】 政府、企业、事业单位中高层管理人员,身体健康;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有2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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