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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外汇管理
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外汇管理
摘要
随着国际经济快速发展,跨国公司上市增加,其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股权
激励计划需求也日渐增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
[2012]7
号)对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有详细规定。“股权激励计划”是指境外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境内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员工等与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的个人进行权益
激励的计划,包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期权计划等法律、法规允许的股权激励方式。
参与
同一项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个人,应通过所属境内公司集中委托一家境内代理机
构统一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及资金划转与汇兑等有关事项,并应由一家境外机构统一
负责办理个人行权、购买与出售对应股票或权益以及相应资金划转等事项。境内代理机构
应是参与该股权激励计划的一家境内公司或由境内公司依法选定的可办理资产托管业务的

其他境内机构。银行从业人员对该类业务接触比较少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外汇管理,存在畏难情绪。笔者根据从业经验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简要梳理对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以供参考:
一、境内代理机构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申请办理相关登记。
(一)登记
1.
书面申请
(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购付汇需求及其依据等),并附《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登记表》。
2.
股权激励计划真实性证明材料(包括境外上市公司相关公告、董事
股东大会相关决议
纪要等;涉及国有企业等需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另需出具有关主管
部门的认可文件)。
3.
境内公司授权境内代理机构统一办理个人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
书或协议,及参与公司(含境内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