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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 002513:上市公司合规性及激励对象要求相关情况?

配资炒股 2025-09-22 100

<配资炒股>蓝丰生化 002513:上市公司合规性及激励对象要求相关情况?

公司简称:蓝丰生化                    股票代码:

是否存在该

事项                 事项(是/    备注

否/不适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未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未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是否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否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是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

股票总数累计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

获授股票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

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

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

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是否未超过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逐条说明

是否存在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

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会否

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是

(3)拟授出的权益数量,股权激励计划拟授涉及的标的

予股票种类、的来源、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百分比;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出予的权益数

量,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百分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

激励计划权益总额的比例百分比;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10%及其计算过程的说明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应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其他激励对象

(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    是

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比例;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

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是否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说明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授权日或授

权日的确定方式、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    是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锁定期安排等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

确定方法。如采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确定授予价格、

行权价格的,应当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聘

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

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

的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

响发表明确意见并披露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授出

或者行使权益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获授或者行使

权益的条件;对设立条件所涉及的指标定义、计算标准

等的说明;约定授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未成就时,相

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如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和高管,

上市公司股票期权_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_蓝丰生化002513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应当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披露激励

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的,应充分披露所设定指

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司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

的,后期激励计划公司业绩指标如低于前期激励计划蓝丰生化 002513:上市公司合规性及激励对象要求相关情况?,

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中,

应明确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对象不得    是

行使权益的期间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

方法和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整    是

方法)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

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

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

的影响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是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

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    是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或争

端解决机制

(14)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激励

对象有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情况下全部利益返    是

还公司的承诺。上市公司权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

的触发标准和时点、回购价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

程序、完成期限等。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是否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对

照公司是否不少于 3 家

限售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间的间隔是否不

少于 12 个月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总额的 50%

于 12 个月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权期的

届满日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

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 5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

东利益发表意见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

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实

行股权激励的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的规定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6)上市公司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是

(7)股权激励计划是否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8)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

是否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回避

(9)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是

上市公司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发

表的专业意见是否完整,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是否拟回

避表决

本公司保证所填写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因所填写情况有误产

行情指数
  • 上证走势
  • 深证走势
  • 创业走势

上证指数

3350.13

1.69(0.05%)

深证成指

10513.12

9.46(0.09%)

创业板指

2104.63

2.7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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